当事人因与他人产生民事纠纷无法协商解决,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被他人起诉成为被告时,因为对民事诉讼适用的相关法律、程序不了解,其往往希望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委托律师代理,以期能更好地处理纠纷。
由于很多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只有这一件纠纷需要与律师打交道,对委托律师代理的相关事宜并不清楚,本文特对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民事纠纷案件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阐述,有需要了解的当事人可继续往下看:
一、材料的准备与事先沟通
当事人一般是通过亲朋友好友介绍,或律师事务所的广告牌而找到律师,这时当事人对律师的水平、能力并不清楚,律师对当事人的案情也一无所知,因此,应注意以下事项:
1、需明确律师身份:当事人可要求律师出示律师执业证(不是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中有律师的照片、身份证号、执业证号、律所名称等相关信息,执业证号的第6位至第9位代表的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年份,由此可推算律师的执业年限;
2、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相关的证据等材料:如果是原告,应该将收集的与纠纷有关的材料带上,若是被告,应将收到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院送达的材料带上,不论原、被告,都要注意保管好原件以备核查。不要什么材料都没带就找律师,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材料,仅凭当事人口述,律师很难对纠纷作出完整的分析;
3、要如实陈述案情,表达要尽量简洁:由于律师此前对案情一无所知,当事人应该让律师了解案情的全貌,即使当事人在纠纷中也有过错,也应当如实告知,不要隐瞒,更不要捏造、虚构事实,陈述案情时尽量按照纠纷发生的先后时间顺序进行讲述,避免迂回重复,对律师的提问正面回答即可,不要答非所问;如果是被告,可以先将收到的起诉状和证据等材料交给律师查看,待律师看完后再陈述己方意见;
4、倾听律师分析和建议:这一环节很重要,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相关材料,律师对案情有了基本的了解,一般都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根据经验对纠纷的案由、法律关系、己方证据或对方证据是否充分、是否需要补充证据,及争议的焦点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代理意见。在这个环节,如果律师对案件没有任何分析,却承诺能够胜诉,当事人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盲目乐观,这时我建议你直接走人,因为律师不是承办法官,案件也未经庭审,胜负就是未知数,即使律师告诉你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胜诉率,你也要知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样的胜诉率一点意义都没有。因此,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分析时的逻辑是否清楚,建议是否可行即可,当事人可阅读谈话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无误,由当事人签字捺印予以确认。
经过了上述环节,律师对当事人的纠纷有了一定的了解,当事人对律师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当事人满意,则进入商谈代理费用的环节。
二、商谈代理费用
律师收费有明文规定,律师一般根据纠纷案件的标的、难易程度依法收费,收费标准按规定会制作成书面形式张贴或悬挂在律所的展示墙上,当事人可以事先了解一下。此处需提醒的是风险代理的收费问题,依法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且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
当事人若同意律师提出的代理费用,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将进入签订委托合同等书面材料的环节。
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等书面材料
1、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律师将双方达成的委托代理合同打印出来或填写完整,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当事人签字捺印,交由律所盖章。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和律所各执一份。此时需说明的是,受托人是律所,不是律师,指派承办的律师是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至少需一式二份,由代理律师将其中一份交给法院,一份留存归档;诉讼风险告知书即告知当事人诉讼中存在的风险,由当事人签字捺印后交给律所留存归档。
2、缴纳代理费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等书面材料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律所缴纳代理费用,并领取发票,尽量不要将代理费用直接交给律师;
3、将纠纷案件有关的书面材料交给代理律师,要要求律师出具收到书面材料的清单,并让律师签字确认,此处建议书面证据的原件最好是由当事人自己妥善保管。
除了上述书面材料外,当事人尽量不要提前签署诸如案结反馈表、确认书之类的书面材料。
经过上述三大环节,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委托代理合同已成立且生效,律师将根据情况准备起诉或应诉事宜,当事人此后要经常跟代理律师保持沟通,若发生案情变化的情况,要及时告知律师进行商讨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