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网吧整治(检察建议出手整治黑网吧)

黑网吧整治(检察建议出手整治黑网吧)   “这家网吧就在我家对面,以前经常看到一些未成年的孩子进进出出,做家长的真是不放心。现在好了,门口有了明显的‘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识牌,经营...

黑网吧整治(检察建议出手整治黑网吧)

  “这家网吧就在我家对面,以前经常看到一些未成年的孩子进进出出,做家长的真是不放心。现在好了,门口有了明显的‘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识牌,经营者被罚了款,也应该吸取了教训,听说这都是检察建议起了作用。”哈尔滨市香坊区居民刘先生的话道出了很多家长的心声。

  今年6月,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案件,未成年人被告人于凌晨在网吧上网时,与他人发生打斗,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这家网吧有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并且每日营业时间超过24时的情况。经调查,相关行政机关存在对该网吧监管不到位等失职行为。

黑网吧整治(检察建议出手整治黑网吧)


香坊区检察院随即向香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查处涉事网吧,并对全区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尤其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经营单位要进行严厉处罚,促进经营行为规范化、法制化,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香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高度重视,迅速立案。最终对涉事网吧给予警告,并处15000元罚款。同时该局还根据检察建议,进一步明晰了责任,决定对全区文化市场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在日常检查中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之一,有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供稿: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


  • 发表于 2021-08-14 11: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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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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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思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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